作者:anke001 日期:2020-11-04
▲厦门特辰被认定为“湖里区总部企业”
▲厦门特辰享受2019年度总部企业增量奖和突出贡献奖
此次湖里区总部企业是依据企业在本区注册设立, 且上一年度对财政总收入贡献,或对地方级财务收入贡献达到一定标准而评估认定的,被认定后的企业将享受增量奖、突出贡献奖等资金扶持,对于个人则有相关的人才激励政策。其中,增量奖按企业当年度较上一年度对区级财政收入贡献增量的30%给予同额奖励,总部经济突出贡献奖是对年度地方级税收增量贡献排前20名的企业给予奖励。
此次厦门特辰被认定为“湖里区总部企业”,是对厦门安科在智能建造领域中所获业绩的高度认可,也是对其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所作贡献的充分肯定。厦门安科将充分利用扶持政策,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发展的活力和动力,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,提高企业生产效益、经济效益,为湖里总部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。
总部企业,是指区内外大中型企业在本区注册设立,对较大区域内的控股企业、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行使投资、管理和服务职能、并且经区发改局认定后的法人商事主体和合伙企业。
总部企业认定标准
在本区注册设立,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,可认定为总部企业:
(一)上一年度对财政总收入贡献1200万元以上,或对地方级财政收入贡献600万元以上。
(二)由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绝对控股的多个独立法人,年度合计对财政总收入贡献2000万元以上,或对地方级财政收入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,企业可从多个法人企业中自主选择一法人企业(或税收贡献最高的企业)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。
(三)企业在A股上市的,上市后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。
点击下方蓝色文字查看完整公告: